12月7日, 省委省政府印发 《关于命名表彰2017-2019年度湖北省 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 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 文明单位(校园)的决定》, 表彰了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。 其中,我市获评 2017-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
除此之外 我市还有这些单位、村镇等获评 2017-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 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单位(校园) 具体名单如下↓ 仙桃市获评2017-2019年度湖北省 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 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单位(校园)名单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、湖北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命名表彰2017-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单位(校园)的决定》(鄂文【2020】98号)文件精神,我市获评2017-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单位(校园)名单如下: 一、2017-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 仙桃市 二、2017-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村镇 (一)湖北省文明乡镇名单(3个) 三伏潭镇、沙湖镇、杨林尾镇 (二)湖北省文明村名单(19个) 郑场镇潭口村、毛嘴镇闵台村、剅河镇赵湾村、三伏潭镇南堤村、胡场镇邓王脑村、长埫口镇五同村、西流河镇杜窑村、彭场镇共同村、沙湖镇凉亭村、杨林尾镇三合村、张沟镇联潭村、郭河镇建华村、沔城回族镇上关村、通海口镇熊庙村、陈场镇丰实垸村、干河街道许坝村、龙华山街道纱帽村、沙嘴街道余吉村、仙桃工业园船湾村 三、2017-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 (一)新申报命名的湖北省文明单位名单(15个) 湖北银泰仙桃商城大厦有限公司、仙桃工业园管理委员会、仙桃市沙嘴街道办事处、国家统计局仙桃调查队、仙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仙桃市国库收付中心、仙桃市社会保险局、仙桃市文化和旅游局、仙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、仙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仙桃市人民法院、仙桃市司法局、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、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张沟税务分局 (二)确认保留湖北省文明单位称号名单(36个) 仙桃市委政法委、仙桃市商务局、仙桃市公共交通总公司、仙桃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、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、仙桃市委办公室、中共仙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仙桃市监察委员会机关、仙桃市委组织部、仙桃市委宣传部、仙桃市教育局、仙桃市审计局、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仙桃市人民检察院、仙桃市水利和湖泊局、仙桃市气象局、仙桃市财政局、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、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仙桃市统计局、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、仙桃海关、仙桃市医疗保障局、仙桃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、仙桃市公路管理局、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、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稽查局、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河市场监管所、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彭场市场监管所、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彭场工业园税务分局、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仙桃市供电公司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江汉分公司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仙桃市支行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仙桃市分公司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江汉分公司 四、2017-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家庭 (一)新申报命名的湖北省文明家庭名单 干河街道复州花园社区孙勤家庭 (二)确认保留湖北省文明家庭称号名单 西流河镇振兴社区蔡凤荣家庭 五、2017-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(校园) (一)新申报命名的湖北省文明单位(校园)名单(3个) 仙桃市第八中学、仙桃市实验小学、仙桃市第二实验小学 (二)确认保留湖北省文明单位(校园)称号名单(3个) 仙桃职业学院、湖北省仙桃中学、仙桃市第二中学
近年来,全市各地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持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扎实开展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人民思想觉悟、道德水准、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,城乡环境面貌、社会公共秩序、公共服务水平、群众生活质量持续改善,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。在实际工作中,涌现出一批基础工作扎实、创建成效突出、群众高度认可、在全省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。
来源:仙桃发布、仙桃日报
责编:周方婷 编审:宋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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